网友微博晒被“女疯子”抓伤的部位
摸男生屁股、抢吃的,还抓伤女生脖子……昨天傍晚,这个常常出没在集美某高校的“女疯子”,突然对一位女同学“下手”,见到有人围上去,扭头就走还念叨着:你们这么多人欺负我!
昨晚7点50分左右,网友“芋芋芋雅雅琪”发微博说:“我的一位同学,正在宿舍楼下走着路,那疯子上去就扯她,还大吼大叫的,同学见情况不对,就想走,结果那疯子拉着她不让走,后来就直接上手,打得特别凶!还扯头发,把我同学的胳膊和脖子都打出血了。”她还说,那女疯子经常在学校出现,短头发,特别壮,很多人都见过。
网友还晒出了女生受伤部位的照片,从图片来看,受伤面积确实比较大:脖子、嘴唇、手肘、头皮都有不同程度的抓伤。学校的不少学生跟帖,“是旋不是璇”跟帖说,在学校后门搭车时经常看到她,每次都怕怕的。“syn必须效果全开”说,自己是男生,还被这个大姐摸过屁股。
昨晚11点,这个网友又发了一条微博:“现在受伤同学的状况已经稳定,事情发生后校领导和保安处也非常重视,也做出了相应的措施。我们发微博是为了提醒各位同学,小心这类精神不正常的人,出门尽量结伴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。”
学校保安
家住学校附近村庄学校只能派人盯着
学校保卫处的李队长证实了此事,他说这个“女疯子”是学校的“常客”,出没学校已经有一两年了,学校有什么演出活动,她经常会出现。保卫处见到她来,就派人跟着她,一般也没出什么事情。没想到这次一不留神,她钻进来就伤人了。“女疯子”年纪大概20岁左右,长得比较壮,是学校旁边的英村村民,听说最近几年才变得行为不太正常。之前,保卫处曾把她送回家里过,发现她的妈妈和妹妹也有些不正常,应该跟遗传有关。
他说,学校是开放式,没办法把她拦在学校外面。不过为了学生安全,一旦发现她进入学校,将立即派人盯着,防止她再次伤人。
律师说法
法定监护人有看管义务保安可联系收容机构
厦门重宇合纵律师事务所郭丰律师说,像“女疯子”这类精神病患者,即使已经成年,因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,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仍负有看管义务,如果在外伤人,法定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作为学校,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,如果精神病患者进入学校伤害学生,学校是有一定责任的。如果学生发现此种情况,可第一时间联系保卫处,保卫处再尽力采取措施把危险因素降到最低。对有一定攻击危险性的疯子,保卫处可以联系收容机构或者直接报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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