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性侵幼女的恶行,近年此起彼伏,信手可举的即有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“嫖宿”10名未成年少女、陕西略阳县多名村镇干部轮奸12岁少女、辽宁营口市基层干部“嫖宿”8名幼女等诸多案件;而随着8月7日《广州日报》的一则报道,官员性侵男童的丑闻,也进入公众视野。
12岁男孩小杰(化名),今年初通过QQ漂流瓶与虚拟世界另一端的李军认识。李军为小杰购买一台电脑,方便小杰玩“地下城勇士”游戏;约半年时间内,李军与小杰发生6次关系。家长发现异样后报警,警方介入调查后确认,并查明至少4名未成年人受到性侵。李军因涉嫌猥亵男童随后被刑拘,目前已移交检方。李军系广州市政协委员、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;在他的电脑QQ中,还有多达160名13岁以下的男孩联系人。
众所周知,我国现行刑法中,强奸罪的客体是女性的性处分权(又称贞操权);并不涉及女性性侵男性((8月1日《华商报》曾报道,上月,陕西咸阳市亚龙湾浴场的“女技师”,在明知男孩鹏鹏只有13岁的情况下,仍脱光衣服,将其诱奸。),也不涉及男性性侵男性。所以,此案是以涉嫌“猥亵儿童罪”立案。但是,所谓猥亵,本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、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,而李军对小杰等多名幼童实施鸡奸,则分明是同性间性交,“猥亵儿童罪”并不能精确涵盖李的犯罪事实,精准打击李的罪恶行径。
《刑法》第237条规定:“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……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”;只要不涉及“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”的情节,通常也就只在5年以下量刑。譬如知名歌手红豆,猥亵男童多人、次,2002年被判刑3年6个月,2011年再犯,“累犯”的情况下,也就只判了4年。这比起强奸罪3年起步、最高死刑的总体量刑区间,又或饱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5年的起刑点,总是要相对轻多了。
不容忽视,性侵男童,也是有着“历史渊源”的;在古代,名为“狎娈童”,是“上流社会”的一种在今日看来颇为扭曲的习气。明人张岱在《自为墓志铭》里就标榜:“少为纨绔子弟,极爱繁华,好精舍,好美婢,好娈童……”清人纪晓岚《阅微草堂笔记》里也记道:“相传某巨室喜狎狡童,而患其或愧拒,乃多买瑞丽小儿,未过十岁者,与诸童戏,时使执烛侍侧,种种淫状,久而见惯,视若当然,过三四年,稍长可御,皆顺流之舟矣……”若李军这般官员的性侵男童,莫非是封建社会的沉渣泛起?而“猥亵儿童罪”的无法准确涵盖犯罪事实,以及量刑偏轻,不禁令人为少儿的权利保护忧!(于立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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