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血拍摄
闽南网5月24日讯 厦门湖滨南路某酒吧门口,厦门女子全裸事件引全国网友关注。昨日,裸女已被拘留,而围观和拍照发微博的人也被网友骂“冷血”。警方查出,女子之所以全裸是因为此前曾在酒吧内与保安吵架,情绪激动所致。
5月22日凌晨4点多,厦门湖滨南路某酒吧门口,裸女三点全露。该女子并未“怯场”,摆出不同的POSE,引围观群众争相拍照,并上传网络。
记者通过微博图片,看到该女子头染黄发,手拿一长款钱包,脚踩高跟鞋,一会儿在马路上走来走去,宛如模特走秀,一会儿还紧贴着路旁的路灯杆跳起“钢管舞”,好不妖娆。
据一名目击者称,事发当晚,该女子从旁边一家酒吧出来后,突然在门口脱光衣服仅剩一双高跟鞋和一个钱包,情绪也很“high”,不仅走到人行道上走秀,面对围观者的拍照也未抗拒,且配合地摆出各种姿势。
照片被传到网上后,很多网友怀疑该女子是否吸毒或是被人下药。一些网友上传、转发该女子裸露的照片也引来谴责声一片。
昨日,思明警方介绍,该女子已被警方寻获。女子名叫肖某,此次事件,缘于她在酒吧内手机遗失,与现场保安发生口角,情绪激动下便在酒吧门外做出裸露行为。
事后,警方对肖某进行检查,已排除吸毒嫌疑。网传肖某因受该事件刺激而服毒自杀。对此警方说,这并不属实。目前,该女子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。
律师: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表示,裸女的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拍照者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、隐私权和名誉权,将不雅照片上传至网上,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量也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。(本网记者 陈志坚 许茵茵 实习生 陈佩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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