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色胆包天,竟在大路边监控下强逼美女为其口交;他粗心大意,自己手机不慎落入受害美女手中,结果因此被抓。
近日,这名“笨色狼”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。
菲菲(化名)今年20多岁,相貌姣好。事发当天,也就是2013年10月7日,菲菲(化名)和朋友一起聚会,喝了一些酒。
凌晨2点多,菲菲要回家,朋友将她送到思明区“喜来登大酒店”公交车站附近。菲菲下车后,刚要回家,就遇到一个陌生的醉汉,醉汉冲到她的背后,上前抱住她。
菲菲吓了一跳,当时,她还闻到一股酒气,她想求救。但是,醉汉用一硬物顶住她背部,威胁说“我有刀”。
菲菲担心自己一喊,就会被刀捅,因此不敢出声。随后,她被醉汉拉到了附近一个典当行门口。其实,典当行也是在路边。但是,醉汉竟然色胆包天,当街威逼菲菲为他口交。面对暴力威胁,菲菲只好答应。
醉汉满足后,还是不肯放菲菲走。随后,又将她带到附近路边的绿化隔离带里,再次逼迫菲菲为其口交,并用手抚摸菲菲。
事后,醉汉因为怕菲菲打电话报警,特意将菲菲的手机“没收”,但是,他一不小心,将自己的手机落下了。菲菲趁他不注意,拿起他的手机逃离现场。
起初,醉汉还没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。等到离开犯罪现场数十分钟后,他才发现自己手机丢了。
于是,他立即拿起菲菲的手机,拨打自己的电话。这时,菲菲接起电话,说手机在她手中,让醉汉回来“取手机”。其实,这时菲菲早已经用色狼的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结果,色狼回到现场时,被警方当场抓获。经查,醉汉姓苏,是一个“90后”,23岁,安溪人,小学文化,没有固定职业,在厦门做点小生意,暂住在江头裕兴大厦。案发当晚,他也是喝了酒,酒后起色心。
事后,警方发现,苏某确实是“色胆包天”,他的作案地点全在大路边,监控全程记录了他的强制猥亵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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